院属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144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我院2017年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报送对象及范围
(一)今年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对象
1.2017年参军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2.2017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如学生大一入学未缴纳学费即办理休学手续入伍,可待退役复学后统一办理学费减免);
3.2011年至今漏报的参军入伍的在校学生;
4.2017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尚未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
(二)今年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对象
1.2017年应届(或往届)毕业,今年直接招收入伍为士官的学生。
2.2016年漏报的直招士官应往届毕业生。
3.2014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6年12月入伍实习、2017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定向生。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须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
2.学生证复印件(A4)。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A4)(尚未毕业的在校生不提供)。
4.《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如已退伍,请同时提供《退伍证》一份)(A4)。
5. 应征入伍学生本人在贵阳地区开户的建行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明账户名、本人联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6.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并A4双面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二份,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意见,并盖章后交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资助中心。
7.到资助中心填写《2017年地方高校在校生(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8.在校期间贷款的,请同时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或还款证明。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系加强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的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通知满足申报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10月9日前将相关资料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办公地点:花溪大学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一站式服务中心二楼资助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51-88308752, 联系QQ群:226555334。
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