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刘启发等11同学本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未报到。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5月1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11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办公电话:0851-88501692
监督电话:0851-88506142,88506052(纪检监察室)
教 务 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