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艺术设计系常开梅、刘琴、王念念、王曦,机电工程系张凡能,文化与旅游系梁风、刘端、张小月本学期开学后至今未返校,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6月2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常开梅等8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办公电话:0851-88501692
监督电话:0851-88506142,88506052(纪检监察室)
教 务 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