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增值赋能典型案例”的通知
院属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征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增值赋能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现就遴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增值赋能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及供稿单位
序号 |
案例主题 |
完成单位(数量) |
1 |
地方、职业院校贯彻落实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典型做法。 |
招就办(1个) |
2 |
地方、职业院校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典型案例。 |
质量办(1个) |
3 |
职业院校教师及管理人员教书育人的典型事迹。 |
轻工系、机电系、信息系、建筑系、经管系、人文系、艺术系等各1个。 |
4 |
职业院校学生就业创业成就出彩人生的典型事迹。 |
学生处(1个);大数据专业群内专业(各2个),其他专业(各1个) |
5 |
职业院校决战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做法。 |
组织部(1个) |
6 |
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的典型案例。 |
技能鉴定所(1个);轻工、机电、信息、建筑、经管、人文、艺术等系部各1个。 |
注:案例数量为必须提交数量,各部门、系(院)可根据工作实际提交更多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须真实完整、主题突出、题材新颖。
(二)案例应满足中央级媒体新闻或专题内容制作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可以文字、图片、视频等任一形式完成提交。
(三)文字和图片内容应适用于网络新媒体传播,文字部分应包括标题、正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
(四)双高绩效申报时已提交的案例可结合主题要求,进一步挖掘、整理、优化后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系(院)高度重视案例遴选工作,深入发掘好经验、好做法,用案例向全社会传递职教声音、讲述轻院育人故事。
(二)各系部要组织好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及教师做好案例的申报,并提供切实的指导与必要帮助。
(三)质量办、双高办、宣传部组织对申报案例的审核、遴选,推选优秀案例报送教育部。
(四)各部门、系(院)于2021年5月22日前,将完成的案例提交至质量办邮箱gzqyzlb2017@163.com。
(五)质量办做好案例的汇总、汇编工作,逐步建立案例资源库,并将案例提交数量、质量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相应模块考核依据。
附件:关于征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典型案例的通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函)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