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物业公司工程维修服务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学院的维修工作及时、高效,特制定此制度。
2、负责物业区域内各项公共设施设备(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管理(开启、关闭);
3、负责各楼栋公共区域内各项设施设备使用末端的日常开启、关闭和运行管理;
4、负责物业区域内的日常综合维修(如更换照明、维修门锁、给排水小型维修等);
5、协助学院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年检、检测、测试等工作;
6、代表学院监督、配合各专业维保单位做好物业区域内各项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保;
1、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技术良好,具有多年以上类似项目综合维修经验;
2、按照校方的要求和规定开启、关闭各项设施设备,如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校区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协助进行处理;
3、按规定每天对公共区域各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或故障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5、在接到报修信息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小修一小时内完成;
8、单项材料费为300元(包括300元)以内的由物业公司全部承担,单项材料费300元以上的维修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提供材料,物业公司负责免费维修;
9、配合校方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环境布置和现场保障;
10、及时向院方提供物资材料的采购计划建议,并按时向校方提交材料物资的使用、库存等统计资料;
11、按规定和要求制定设施设备维护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12、设施设备日常运行记录、维护养护记录、故障记录、报修记录等各项记录齐全,做到有据可依;
13、协助学院监督、配合专业维保单位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保工作;
14、配合校方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年检、检测和测试等工作。
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新校区物业服务管理监督考核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