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负责统筹学院国有资产台账管理工作,做到资产账、卡、物的统一。
3.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验收及入库登记工作。
4.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调拨、变动、转让等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学院资产的配置、报损、报废、处置等报批手续。
5.负责对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论证拟开办的经营项目,监督管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对投入经营性资产实施投资者管理。
6.负责学院国有资产清查、评估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学院资产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建立完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部门、系部(院)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9.负责统筹学院招投标工作,组织学院基建工程、货物、服务等各类招标采购,参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验收等工作。
10.负责健全、优化学院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机制、决策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11.完成学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