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产管理 规章制度 正文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6-08 点击数:

财会[2013]3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我部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财 政 部

2013年12月30日

版权所有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Copyright © 2015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